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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发布日期:20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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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一份特殊的文件被审议通过......

这是职工书屋建设启动12年、电子职工书屋发展5年以来,首次面向全国已建成的10余万家职工书屋,制定的全国性的管理办法。此前,无论是业务内容形态还是工作方式方法,由于每年都在创新发展,各地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管理重点主要在推动制定区域性管理办法。如今,经过广泛调研,各地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统一管理办法的需求和呼声愈发强烈。

面向已建成的10余万家职工书屋,全国性的管理办法首次出炉。全面系统的规范和标准,将更加有力地推动全国各级工会建好、管好、用好职工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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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日前,全国总工会正式出台《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7章27条,内容涵盖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部门及职责、经费保障及使用、建设标准与要求、职工书屋的使用和管理、地方工会自建数字阅读平台接入管理等内容。

《办法》明确要求,职工书屋的使用和管理要作为各级工会党组(党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严把图书质量关,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严格杜绝“三俗”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办法》规定,全国总工会命名职工书屋的基本建设标准是悬挂统一制式的标牌,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具有向职工提供数字阅读服务功能,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管理制度等。实体书屋要按照建设有场地、管理有制度、使用有计划、阅读有组织、学习有成果、藏书有更新、日常有人管、定期有活动、活动有特色、长期有作用的“十有”标准进行建设。《办法》明确,全国工会电子职工书屋是全总统筹建设的专有职工数字阅读系统,供各地工会和基层单位使用。各级工会通过付费共建共享的形式,与全国总工会共同投入建设好电子职工书屋平台,实现职工免费阅读。《办法》还对自建数字阅读平台的技术或服务提供单位的资质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办法》对图书配送提出明确要求,要确保图书质量,应优先选配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技能提升、劳动关系及法律维权、职工文化建设、社科文化等方面的优质图书,坚决避免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图书,防止内容低俗、伪劣盗版等问题图书流入职工书屋。《办法》还明确使用工会经费采购配送图书可采取定向采购的方式,由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提供相关服务。职工书屋建成后,要把图书利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职工群众参与情况等作为重要工作标准。提倡制定年度阅读活动计划,倡导实施鼓励职工阅读及奖励读书成才职工的措施办法,积极组建阅读社团或兴趣小组等读书组织,组建、培训阅读推广志愿者队伍。通过开展职工诵读、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分享交流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不断增强职工书屋的吸引力,引导广大职工阅读成才。

据了解,职工书屋作为全国总工会创建的专属文化工程和公益性文化项目,是国家公共文化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书屋”“电子职工书屋”是全总注册商标,具有专用统一图文标识,受到法律保护,并适用于全国各级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职工书屋建设12年来,全国已建10余万家,2019年起,职工书屋进入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加快推进实施阶段。此次《办法》的出台,就是要在各个环节上规范职工书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地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使职工书屋建设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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